稅務代表、稅務代理人和稅務會計

稅務代表和稅務代理人的角色和職責在不同的國家各不相同,其叫法也不同。通常情況下,稅務代表以客戶公司的身份開展業務,稅務代理人以其自身名義開展業務,但兩者均代表客戶公司,並履行指定的法律職責。

稅收物質 - HKWJ Tax Law

香港的稅務實質

有時有人爭辯說, 根據香港法律註冊成立的公司(“香港公司”)將 (a) 就稅務而言,自動被視為香港稅務居民;和 (b) 只須在香港繳納利得稅,而不受其他稅務管轄區的利得稅。

反避稅規則 - HKWJ Tax Law

香港的一般反避稅條

在香港,我們的情況有點“奢侈”。我們不只有1條,而是有2條一般反避稅條款規定(“GAAR”), 第一條GAAR見《香港稅務條例》(“IRO”)第61條,第二條GAAR見IRO第61A條。這兩條規定並非互斥,也就是說香港稅務局(IRD)可以同時使用這兩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