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職業者可能會認為自己沒有全職為不同的僱主服務,是臨時工, 但是,在沒有任何主僕關係的情況下,如果自由職業者的收入來自於在香港提供專業服務或個人服務,自由職業者將被視為經營業務和自僱人士。
兩級利得稅稅率制度適用於公司及非法團業務(即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第一筆200萬港元應評稅利潤,會以現行稅率減半徵稅,於2018/19評稅年度起生效。
自由職業者可能會認為自己沒有全職為不同的僱主服務,是臨時工, 但是,在沒有任何主僕關係的情況下,如果自由職業者的收入來自於在香港提供專業服務或個人服務,自由職業者將被視為經營業務和自僱人士。
兩級利得稅稅率制度適用於公司及非法團業務(即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第一筆200萬港元應評稅利潤,會以現行稅率減半徵稅,於2018/19評稅年度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