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年為3月31日至下一年4月1日。 企業的會計期間可與會計年度分開。 然而,本財政年度的結束伴隨著2021年報稅季的開始。
包括中國內地在內的有些管轄區還不習慣接受稅務建議,甚至不願意為稅務建議付費,因為他們認為提名人/第三方結構已經足夠,並且確信他們能夠遠離相關稅務機關的調查。 這種做法可能落入激進稅務規劃的範疇。
中國內地已與超過100個稅務管轄區(包括香港、荷蘭和幾個歐洲國家)簽署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安排。 除了避免中國內地及其稅務協定締約方可能的雙重徵稅外,內地避免雙重徵稅協定一般對中國內地稅收居民向非中國內地稅收居民分配/支付的股息、利息和特許權使用費提供優惠的預扣稅稅率,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