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稅務條例》第14條詳細規定的香港利得稅條款,可能會被“業外人士”視為簡單易懂,但實際上絕非如此,因為稅務條款可以有多種不同的解釋。
2018年4月,香港大部分公司/機構將收到香港稅務局(“IRD”)寄出的2017/18課稅年度的利得稅報稅表(表格BIR 51)及雇主報稅表。
《香港與澳門全面避免雙課徵稅安排》(簡稱“免雙重課稅安排”)是香港簽署的45項國際避免雙重徵稅協議中最新的一項, 於2020年8月18日生效。
香港《稅務條例》第14條詳細規定的香港利得稅條款,可能會被“業外人士”視為簡單易懂,但實際上絕非如此,因為稅務條款可以有多種不同的解釋。
2018年4月,香港大部分公司/機構將收到香港稅務局(“IRD”)寄出的2017/18課稅年度的利得稅報稅表(表格BIR 51)及雇主報稅表。
《香港與澳門全面避免雙課徵稅安排》(簡稱“免雙重課稅安排”)是香港簽署的45項國際避免雙重徵稅協議中最新的一項, 於2020年8月18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