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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士在香港的税务减免

移居香港的港外人士主要关心的问题之一是税务问题。 这些外籍人士通常关心他们的个人税务状况和风险敞口,不仅是在香港,还包括在外国税务管辖区(如他们的原籍国)的相关风险。

特别是,他们可能会想,能否减轻他们的纳税义务,以及是否会被重复征税。

外籍人士及香港税务管辖区的税收

香港采用属地来源税制,受雇收入只有在香港产生或源自香港(即源自香港)时才须缴纳香港薪俸税。 受雇来源(即源自香港的受雇或非源自香港的受雇)通常与决定在香港的受雇入息是否应课税有关。

在香港就业,受雇收入一般被视为源自香港,因此须全部缴付香港薪俸税,除非能满足某些免税要求,未在香港提供任何服务,60天征税豁免,单方面减税抵免等要求。

另一方面,如受雇的工作被信纳为非来自香港,则只有因在香港提供的服务而取得的收入,包括应归于该等服务的假期薪酬,才须在香港课税。 请注意,上述未在香港提供服务的要求及60天豁免要求亦适用于非香港来源的工作。

因此,从香港税收的角度来看,若一份工作符合非香港来源资格,通常会获得税收优惠。 根据判例法,确定就业源的主要因素有:

  1. 雇主的居住地
  2. 雇佣合同谈判和订立的地点,以及雇佣合同可强制执行
  3. 雇佣酬金给付地。 若上述三个因素均发生在香港以外地区,则有理由提出该份工作属非香港来源。 尽管如此,每宗税务个案都有其本身的事实和情况,而香港税务局在决定雇用来源时,亦会考虑其他有关因素。

我们必须清楚地知道,纳税人若符合资格,必须在其个人报税表中提出任何免税要求。 税务局通常会向纳税人查询,确定提出的免税申请是否有效。

因此,我们建议外籍人士及其雇主适当安排香港工作。 申请人必须妥善保存有关的资料和证明文件,并做好回答税务局的税务查询的准备,以免影响申请人的免税申请。

无须缴付香港税的酬金

虽然工资、佣金、奖金和现金津贴是应课税收入,但某些薪酬,如遣返福利、公用事业福利、俱乐部会员福利、保险和医疗福利,若符合某些条件,可在香港申报为非应税收入。

此外,若雇主提供的房屋福利不是现金津贴,而是免租/租金资助的居所,房屋福利的应税金额可能会减少,因为前者是根据被认为的租金价值(即纳税人的可评税收入的一定百分比)而不是实际获得的房屋福利征税。

但请注意,税务局会审查雇主提供的房屋福利的详情/安排,例如雇佣/转让合约及租约、雇主的房屋福利政策/计划、租金支付方式、雇主是否严格控制租金补偿(如有)。

因此,为了成功地为外籍人士获得税收优惠待遇,起草好雇佣/外派合同和良好的薪酬结构极为重要。

外籍人士的税收和避免双重征税

外籍人士的工作报酬可以在香港或其原籍国等外国税务管辖区纳税,因为他/她在原籍国的全球收入需要纳税。 这被称为避免双重征税,香港签署有多个国际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然而,外籍人士有权就其从香港以外取得的受雇报酬所缴付的香港薪俸税,在某些外国税务管辖区申请单方面的税收抵免。

此外,香港与包括荷兰在内的38个外国税务管辖区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条约,其中载有若干条款,也可就双重征税提供宽免。

是否迁往香港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香港的薪俸税制度看似简单,但并不一目了然。 由于香港是一个国际商业中心,与其他税务管辖区(如新加坡)相比,税收相对较低。 许多跨国公司在新加坡经营其公司、分支机构或其他形式的机构,这种经营活动往往还涉及从国外聘用管理人员和/或专家,派往香港,待几个月或几年。

因此,要避免令人烦恼的错误和误报,并减轻税务责任需要具备丰富的税法知识。 HKWJ Tax Law & Partners为外籍人士社区台提供税务管理协助长达10年以上,我们亦很高兴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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