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consequences of filing an incorrect tax return - HKWJ Tax Law

提交錯誤報稅表的法律後果

香港《稅務條例》對個人報稅表制定了嚴格的規定,旨在避免個人填報錯誤的報稅表。如果不符合這些要求,稅務局局長有權作出處罰,具體取決於:

  • 罪行性質和/或罪責程度,以及其酌處權,
  • 就該罪行提出起訴或加重徵稅或徵收附加稅(作為一種處罰)。

某些因素可能會減緩稅務局將採取的行動,其中包括:

  • 證據強度
  • 少徵收或將少徵收的稅額
  • 方案的複雜性
  • 違法行為發生的時間

哪些情況不被認為是提交錯誤納稅申報單的合理藉口?

稅務局通常不接受的少報應稅收入的藉口:

  • 疏忽、無知、文盲或無法理解自己的義務。
  • 現任/前任雇主應該向稅務局提交收入明細。
  • 稅務局隨後提出的評稅已經包括了少報的收入。
  • 收入是以不規則的間隔和不同的名義收到的,很難提供細節和計算總數。
  • 根據工資單填寫的申報表,工資單不全面。
  • 根據雇主的錯誤申報表填寫的申報表 。
  • 不同意或不知道遺漏的收入項目應納稅。
  • 雇主已經或應該向稅務局提交經修訂的雇主申報表,這應免除納稅人糾正其申報表中的錯誤或遺漏的義務。

無合理藉口的案件

就提交錯誤報稅表而言,根據《稅務條例》採取的處罰包括根據第80(2)條對無合理藉口的人士的下列行為做出的處罰:提交錯誤申報表,就任何扣除或免稅額的訴求作出不正確的申報,就任何影響個人或任何其他人的稅務責任的事項提供不正確的資料。 該違法行為可被罰款10000元另加少徵稅款三倍的罰款

故意逃稅案

對於故意逃稅或協助他人逃稅的案件,稅務局可根據第82(1)條對在申報表中遺漏任何本應包括在內的款項的人提起訴訟;在任何申報表中作出任何虛假陳述或記項;就任何扣除或免稅額的申索作出任何虛假陳述;簽署任何根據《稅務條例》提供的不實聲明或申報表;對根據《稅務條例》規定提出的任何問題或索取資料的要求作出虛假答复;準備或維護任何虛假賬簿或記錄;或者利用任何欺詐手段逃稅。 違法行為可被罰款50000元另加少徵稅款三倍的罰款監禁三年

錯誤報稅檢控個案

以下是稅務局根據《稅務條例》的兩個懲罰性條款提起的兩起起訴案件:

  • 一名納稅人被控在為贍養受撫養人申報長者住宿照顧開支方面作出虛假陳述,從而觸犯《稅務條例》第80(2)(b)條。 稅務局的調查發現,受扶養人在相關時期已經去世。 被告認罪後被罰款共一萬元
  • 一對夫婦被裁定逃避繳納薪俸稅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入獄十週三週。 被告承認故意逃稅,在其報稅表中作出與申索扣除居所貸款利息(“HLI”)及自我教育開支有關的虛假陳述,從而違反了《稅務條例》第82(1)(c)條。 稅務局發現,在這六年中,妻子的虛假申索扣除總額為875181美元,丈夫為351115美元。 此外,稅務局還發現,在作出錯誤扣減申索時,申索的居所貸款利息抵押當時已經解除。

慮到提交錯誤報稅表會帶來嚴重的法律和財務後果,在進行納稅申報時應給予以足夠的重視。 如有疑問,應尋求專業建議。

我們非常樂意協助您遵守稅務合規的所有方面,同時探索合理的方法優化您的納稅義務。 如果您有任何問題/需要我們的服務,請隨時聯繫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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