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慮合適的銀行解決方案時,也需要認真考慮其他因素,如商業性和實用性,以及每種解決方案的優缺點。
在許多司法管轄區,新銀行受到的監管不如傳統銀行,但在某些法律術條款中,新銀行不被視為真正的銀行。
包括中國內地在內的有些管轄區還不習慣接受稅務建議,甚至不願意為稅務建議付費,因為他們認為提名人/第三方結構已經足夠,並且確信他們能夠遠離相關稅務機關的調查。 這種做法可能落入激進稅務規劃的範疇。
根據2017年7月簽署的合作框架協議,香港、澳門與廣東省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等9市戰略整合,形成大灣區,旨在通過潛在的稅收優惠,將該地區發展成為世界級的經濟、商業和科技中心。
中國內地已與超過100個稅務管轄區(包括香港、荷蘭和幾個歐洲國家)簽署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安排。 除了避免中國內地及其稅務協定締約方可能的雙重徵稅外,內地避免雙重徵稅協定一般對中國內地稅收居民向非中國內地稅收居民分配/支付的股息、利息和特許權使用費提供優惠的預扣稅稅率,反之亦然。